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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2023)(以下简称《规范》)是由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牵头制定的档案行业推荐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规范》是在国家的科技政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发展时代背景下,紧密结合时代特色,配合国家档案局、科技部15号令宏观层面的落地实施,具有一定实践可操作性,对有效引导我国科研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维护科研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将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
该标准共13章,两个附录。其中第1~3章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为标准固定内容;第4~5章对科研档案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内容管理原则进行了明确;第6~11章提出了科研文件材料形成、整理与归档以及科研档案保管、利用、鉴定、处置的要求、方式和方法;第12章是科研档案验收(审查)或绩效评价的形式与内容;第13章重点表述了科研电子文件归档与科研电子档案管理。该标准代替《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 2—1992),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完善科研档案定义和相关术语
DA/T 2—1992中规定了3个术语的定义,即“科研课题”“科研课题文件”和“科研课题档案”,《规范》在修订时体现出与时俱进性,科学性也进一步提高。一是明确了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的定义,区分了科研项目、科研课题的关系,明确提出“科研项目范围包括纵向科研项目、横向合作开发项目和自筹科研项目等。一个科研项目可由若干个科研子项目组成或由一个或几个科研课题组成”。区分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便于统一认识,更有助于说明科研文件和档案的来源特征,以及其他相关的活动特征和概念的外延特征。二是《规范》将科研文件材料定义完善为“在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项目验收或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信息记录以及标本、样本等实物”。该定义表述细化了科研档案形成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增加了科研档案的实物形态,音频、视频载体形态。三是术语部分增加了科学数据、科研电子文件、科研电子档案、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科研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对应和解释了《规范》正文中所提到的术语,也适应了科研项目管理时代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