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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

时间: 2024-11-05 08:35:14 浏览量: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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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业标准《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DA/T 84—2019)于2019年12月16日由国家档案局发布,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它是国内第一部从管理视角针对档案馆突发事件应对加以规范的标准,旨在提高档案馆应急管理能力,规范档案馆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抢救与恢复等各项工作,以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档案馆与档案的损害。

编制背景

突发事件的发生,不仅危害社会安全,而且给档案安全带来严重破坏,给档案馆带来严重损失。近年来,巴黎圣母院、巴西博物馆等世界著名文化机构的火灾事故给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我国档案馆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升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档案安全。我国档案部门一直非常重视档案安全保护,国家档案局始终强调把“确保档案绝对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并于2018年发布了《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2019年1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档案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做好应急工作。在此背景下,《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出台,指导各级各类档案馆有计划、有步骤、有依据地推进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

1. 编制依据

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 依 据和参考了《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 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计划规范》(GB/T 2436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50016—2014)、《档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DA/T 56—2014)、《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DA/T 67—201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等相关标准规范,及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2018)、《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2010)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2008)等相关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与《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标准编制过程还充分结合档案馆组织机构特点、档案馆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使标准更具科学性、针对性与实用性。

2. 适用范围

档案馆应急管理是指“档案馆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而采取的预警、响应、处置与救援、善后处理等系列行为措施。”该标准对档案馆应急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预警内容与管理、应急管理内容与方法、管理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阐释与规定,为档案馆应急准备、预警、响应与抢救处置等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的指导与参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