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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个人信息的原始记录,是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档案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档案的“记录仪”作用,依法依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防止档案造假现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支撑。
干部人事档案产生于干部人事管理活动,是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的“历史凭证”,具有原始性、严肃性、权威性,绝不允许随意被篡改。但是,干部个人档案篡改造假问题时有发生,扰乱了选人用人机制的正常运转,影响了档案资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伤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破坏了政治生态。
一、档案篡改现象层出不穷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对于干部人事档案篡改造假问题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前十二轮巡视对499名存在档案造假问题的干部依规依纪作出了处理。通过分析案例得知,很多干部将档案篡改的重点放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上,原因在于这些信息对于干部提拔任用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年龄篡改造假,是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重灾区”。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栗智,被中央纪委在通报指出“档案造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在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家庭情况等方面全面造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林业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原副主任柳铁建将出生年月从1970年改为1976年。
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出一个案例,四川省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原董事、副总经理陶泽华档案弄虚作假。1995年,陶泽华伪造大学专科毕业证,报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证。此后,他先后担任过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港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6年,已担任港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陶泽华,购买虚假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资料等提供给组织部门。
二、档案“易容漂白”的成因及危害
干部个人档案篡改造假,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造假成本低,仅通过篡改档案、伪造证件就能蒙混过关,得到组织的提拔重用;二是难以及时发现,各单位档案资料浩如烟海,涉及年代久、范围广、查找难,如果不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一般情况下被束之高阁;三是审核不严,特别是在网络不发达的时代,档案部门对于档案的查询、审核、鉴别存在漏洞。
档案篡改伪造的行为危害性极为严重,既破坏历史事实,又动摇法治根基,对于党的组织原则和公信力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是破坏党的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公正性。档案造假干扰了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真实评价,导致“带病提拔”等问题,引发公众对选人用人机制的质疑,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公信力,破坏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信任。
二是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档案造假背后与权力腐败相关联,如通过伪造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获取非正常提拔任用,不仅破坏政治生态,还可能掩盖更严重的腐败问题,助长不正之风。
三是影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干部档案中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记录等是衡量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的重要依据。通过档案篡改造假获取职务的干部,可能缺乏履职所需的真实能力和经验,导致管理混乱、决策失误,影响政策执行和治理效能。
干部档案篡改造假,从小处讲,是个别干部为了个人加速成长、追求履历完美而作出的违法行为;从大处讲,是个别干部对组织的不负责和欺骗,是党性不纯的表现。因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坚决有效的手段,彻底清除档案篡改造假现象。
三、坚持“零容忍”运用法律法规筑牢档案防线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防线”,档案的篡改造假关乎党和国家事业根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零容忍”,结合运用党纪、国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个人档案的源头审核,及时发现干部档案造假问题线索,报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规定: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23号)第五条规定中,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进行了详细认定解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十一严禁”的纪律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中有关档案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标定工作禁区,划出工作红线,筑牢警戒栏杆,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监督管理,预防干部档案篡改造假;各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干部任前审核制度,紧盯提拔前、调动前、换届选举前等档案造假的高发时段,坚持“凡进必审、凡提必审、凡转必审”,严格审查拟任干部的档案,把好审核关口,堵塞监管漏洞。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列举常见的造假识别方法
学历学位是档案造假的“重灾区”,对于学历学位的认定,已经上传学信网的,要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官方网站上进行甄别;因历史年代久远没有上传网站的学历学位证书,则通过档案中其他学籍材料,如: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记载信息,结合档案材料制式、纸张、颜色、印章、笔迹等进行甄别,并通过入学日期、毕业日期,与参加工作的初始档案等线索进行逻辑比对,也可联系毕业院校或授予单位进行核对,还要注意在职教育与全日制教育的区别,切实做到不偏定、不误定,为公正使用干部提供准确的重要信息。对于党龄问题的认定,要以《入党志愿书》为依据,如档案中《入党志愿书》缺失的,应尽可能查找原始材料;如确实找不到的,就要补填《入党志愿书》,由干部入党时所在学校或单位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并报现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审查,确认其党员身份后,将所有证明材料和《入党志愿书》一并归入干部档案。
五、结语
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是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生命线,是选人用人的基础依据,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公信力和战斗力,对于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保障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防范腐败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法律纪律的刚性约束。档案从业人员要从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确保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的政治高度出发,充分发挥档案应有的价值和作用,运用综合手段加强档案管理,对篡改造假行为“零容忍”,以此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