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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

时间: 2025-04-01 09:18:38 浏览量: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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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迅速发展,并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8月2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DA/T 66—2017)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2014年4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东省档案局、广州市档案局、深圳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DB44T 1308—2014)被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为广东省地方标准。为统一规范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也为了使档案信息资源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交流共享,并使之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2014年8月,广东省档案局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向国家档案局申请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则》列入档案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并于11月获得批准。

为了充分汲取全国地铁行业档案管理的优秀经验,广东省档案局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了来自全国7个城市13家单位的28位相关业务骨干组成标准编写组,以DB44/T 1308—2014为基础,充分吸收和借鉴各城市地铁建设单位和部分参建单位的经验,并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使其内容更丰富、操作性更强、适用范围更广。

该标准的发布,对规范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工作、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质量与档案管理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特色与创新

1.与同类标准对比

与同类标准,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 180—2012)相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规范》(DA/T 66—2017)有以下异同:

(1)适用范围基本相同

DA/T 28—2002适用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CJJ/T 180—2012和DA/T 66—2017都适用于国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主要内容不同

DA/T 28—2002主要是规范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CJJ/T 180—2012主要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DA/T 66—2017则主要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分类。

(3)表现形式不同

DA/T 28—2002和CJJ/T 180—2012采用的是文字条文式、表格式;DA/T 66—2017则采用文字条文式、图示式和表格式。

2.创新点

(1)研究对象

该标准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前期、施工、监理和验收为对象,进行分类编号研究,与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或相关档案保管单位原有档案分类加以区分,有效解决了标准分类与各单位原有档案分类的冲突和矛盾,减少了标准推广应用中的难题,拓宽了标准的使用范围。

(2)表现形式

该标准创新性地用图表的方式解析了工程建设过程的关键节点,理清节点和应归档文件之间的对应关系。同时,列出详细的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提高了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3)标准内容

该标准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归档文件形成过程的质量控制、文件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分类提出了规范要求。在档案分类与编号方面,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特点,按照系统性、前瞻性、相对稳定性等原则进行档案类目设置研究,规范档号编制方法。同时,结合不同的管理模式,给出不同的分类编号方式,满足建设公司、运营公司使用需求,增加了标准使用的灵活性。